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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安全设施对于保障行车安全、减轻潜在事故程度,起着重要作用。良好的安全设施系统应具有交通管理、安全防护、交通诱导、隔离封闭、防止眩光等多种功能。为了防止交通事故,保证交通顺适,发挥道路的功能,必须设置交通安全措施,根据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、地物的情况,道路上必要时应设置人行跨路桥(包括地下人行横道),栅栏、照明设施、视线诱导标志,紧急联络设施及其他类似设施等。
路面标线:包括禁止标线、指示标线、警告标线等,是直接在路面上用漆类喷刷或用混凝土预制块等铺列成线条、符号,与道路标志配合的交通管制设施。例如,路面标线种类较多,有行车道中线、停车线竖面标线、路缘石标线等。标线有连续线、间断线、箭头指示线等,多使用白色或黄色漆。
视线诱导标:一般沿车道两侧设置,具有明示道路线形、诱导驾驶员视线等用途。例如,对有必要在夜间进行视线诱导的路段,进行反光式视线诱导标。
随着城市化道路建设越来越深入,很多城镇道路的交通设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。街上的人们可以看到各种不同颜色和外观的道路交通标志。一般我们在道路上见到的标志牌具体可以分成四大类:指路交通标志牌、警告交通标志牌、指示交通标志牌和禁令交通标志牌。这些标志共同维持道路交通秩序和我们的旅行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