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细内容
警告标志:通常为三角形,颜色以黄底、黑边、黑图案为主,用于警告车辆、行人注意危险地点。例如,“注意行人” 标志,提醒驾驶员前方可能有行人横穿道路;“急转弯” 标志,告知驾驶员前方有急转弯路段,需减速慢行。
禁令标志:一般为圆形,颜色多为白底、红圈、红杠、黑图案,图案压杠表示禁止某种行为。比如,“禁止通行” 标志,表明前方道路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;“禁止停车” 标志,提示此处不允许停车。
指示标志:形状多为圆形、长方形和正方形,颜色以蓝底、白图案为主,用于指示车辆和行人按规定方向、地点行驶。像 “直行” 标志,指示车辆只能直行;“向左转弯” 标志,引导车辆向左转弯。
指路标志:颜色一般为蓝底白字(绿底白字用于高速公路),形状多为长方形和正方形,主要用于传递道路方向、地点、距离等信息。例如,“地名” 标志,告知驾驶员前方到达的地名;“出口预告” 标志,提示驾驶员前方高速公路出口的相关信息。
柱式标志:将标志板安装在立柱上,包括单柱式和双柱式。单柱式适用于警告、禁令、指示等标志,通常设置在道路右侧或分隔带上;双柱式一般用于大型指路标志或需要增强视认性的标志,如在路口设置的大型指路标志,可采用双柱式安装,使驾驶员在不同角度都能清晰看到。
悬臂式标志:通过悬臂将标志板悬挂在道路上方,适用于道路较宽、交通流量大、需要在远距离就能被看清的标志。例如,高速公路上的一些大型指路标志,常采用悬臂式安装,方便驾驶员在高速行驶时提前获取信息。
门架式标志:是一种跨道路的门形结构,标志板安装在门架上。门架式标志一般用于多车道道路,可同时安装多个标志,提供丰富的交通信息,如在城市快速路的进出口处,门架式标志可同时显示车道信息、出口方向等。
附着式标志:将标志板附着在建筑物、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,如隧道内的标志、桥梁上的标志等。这种设置方式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结构,不占用额外的空间,同时也能保证标志的视认性。
设计原则
易识别性:标志的形状、颜色和图案应具有鲜明的特征,易于驾驶员和行人在远距离和不同环境条件下快速识别。例如,警告标志采用三角形的独特形状,颜色鲜艳的黄色作为底色,使人们能够迅速注意到并意识到危险。
简洁性:标志传达的信息应简洁明了,避免过于复杂的图案和文字。文字应使用规范的字体,字号大小根据标志的类型和设置距离进行合理设计,确保在一定距离内能够清晰阅读。例如,指路标志上的地名和方向信息应简洁准确,让驾驶员能够快速理解并做出正确的行驶决策。
一致性:道路指示牌的设计应遵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,在全国范围内保持一致的形状、颜色和含义。这样可以使驾驶员在不同地区行驶时,能够熟悉和理解标志的指示内容,减少因标志差异而导致的误解和错误操作。
适应性:标志的设计要考虑到不同的环境和使用条件,如白天和夜晚的可视性、不同季节的天气影响等。为了在夜间或低光照条件下能够清晰可见,标志通常会采用反光材料制作,或者配备照明设施,确保其在各种环境下都能有效地发挥作用。
道路指示牌的设置规范和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2 部分:道路交通标志》以及《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》等相关文件,以下是一些主要内容:
布局与信息
应综合考虑、布局合理,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,重要信息宜重复显示。
传递的信息应清晰明确,简洁易懂,不得有歧义,且不应传递和道路交通无关的信息。
设置位置
一般情况下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,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两侧同时设置。
安装在路肩上的标志,其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为 1.8-2.5m;高速公路、一级和二级公路的标志净空高度要求在 5.0m 以上,三级、四级公路一般为 4.5m。
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,不能有杂物遮挡,且要安装牢固,不得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,除非是施工标志牌等特殊情况。